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工作简报>详细内容

工作简报

乐动网页版学生搬迁行李袋采购校内询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28 18:46:23 浏览次数: 【字体:

乐动网页版根据《乐动网页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乐动网页版校内采购项目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学生搬迁所需行李袋购买进行校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校内询价。

一、项目要求

1.1招标编号:2024-XC-54

1.2采购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乐动网页版学生搬迁行李袋采购。

2)供货时间2024年7月5日-6日

3)采购内容:详见《乐动网页版学生搬迁行李袋采购(采购需求表》(以下简称为《采购需求表》)。

4)《采购需求表》

名称

规格型号(cm)

数量

备注

1

行李袋

55CM,宽25CM,高50CM

8718


2

标签牌

80*130mm

8718


1.3 样品要求

1)本项目投标时需递交的样品要求:《采购需求表》同规格型号的样品,只需提供一种(供应商自选)。

2)递交样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学院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所递交的样品,由学生处进行统一封存。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维修材料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其递交的样品质量标准,否则学院有权不接受其采购的商品或提前终止供货合同。

3)学院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包装污损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投标样品。5个工作日内不取回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学院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

1.4供货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乐动网页版学生搬迁行李袋采购(采购需求表(下面简称《清单》)2天内送达学院指定地点,并附有书面《清单》并签章。《清单》上要明确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等信息!如供应商未按照学院要求供货,由此所引起的延误、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全责。

2)供货地点:昆明市龙泉路704号,乐动网页版龙泉校区、嵩明县文苑路与文海路交叉口乐动网页版杨林校区。供货运费由供应商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货的规格型号、材质等不符合学院要求的,学院有权无条件退换,退换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维修材料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

1.5 采购预算:9.1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或证明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招标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校内询价响应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024628日至20247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乐动网页版学生处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2学生处办公室)获取校内询价文件。

3.2校内询价文件免费提供(请自行携带U盘等拷贝工具拷贝电子文件)。

3.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校内询价。(规定时间及报名地点要求见本校内询价公告3.1款)。

四、校内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样品投递:

4.1递交起止时间:2024628日至20247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样品投递时间同响应文件投递时间)。

    4.2递交地点:乐动网页版学生处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2111室学生处)。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校内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校内询价时间:

    5.1 2024628日至20247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

5.2校内询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乐动网页版学生处办公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乐动网页版网页(http://www.ynmec.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动网页版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

联系人:沈老师            

 话:13888977758

 


终审:李江恒
分享到:
【打印正文】